藥企虛開發票120億 震驚全行業!國稅總局通報
發布時間: 2017-04-21 瀏覽次數: 3053
醫藥網4月21日訊 藥企再度成為稅查風暴眼。
▍逃稅百億
昨日(20日)下午,國家稅務總局新聞通報會上,公布了2016年打騙打虛專項行動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金額最大的前4家全部為醫藥企業,最大一家甚至逃稅金額接近百億元人民幣。
這十件案件包括:
上海洪翀騙稅案、廣東華駿經濟發展有限公司騙稅案、廈門中信運通進出口有限公司騙稅案、遼寧凌源市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騙稅案、新疆昌吉“6·5”虛開騙稅案、濟南盛旺飼料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安徽省徽都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江西泰邦藥業有限公司等15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廣東今來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和云南省文山市健康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一季度,稅務總局新公布稅收違法案件795件。其中偷稅案件245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案件502件。”稅務總局稽查局巡視員李國成表示。
來自昨日國稅總局的消息顯示:近年來,稅務部門大力推行稅收違法“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有效震懾涉稅違法行為,提高稅法遵從度。
一方面2016年聯合懲戒范圍、參與單位實現“雙擴圍”,聯合懲戒措施由18項增加到28項,聯合懲戒部門由21個增加到34個。另一方面,今年一季度各相關部門聯合懲戒力度持續加大。
據介紹,按照修訂后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規定,一旦登上“黑名單”將多方面受限,比如出國出境、就任職務、申請政府用地、政府采購等。
事實上,一季度,公安部門已辦理阻止欠稅人出境邊控信息928人次,實際阻止出境64人次;1716名“黑名單”當事人被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限制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及經理職務;1954戶“黑名單”當事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實際申請未獲批準企業共6家;另外有2062戶“黑名單”當事人在政府采購中受限,其中52戶企業3年內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不僅如此,“黑名單”上當事人的有關經濟行為也會受到嚴重影響。
第一季度共有2126戶“黑名單”當事人無法正常進行融資授信,其中寧波6家銀行削減23戶“黑名單”當事人授信額度約8000萬元;此外,還有1719戶經營行為受到證券監督管理部門限制。
▍藥企重災區
事實上,一直都是查稅焦點所在的醫藥行業,近年來頭上的高壓線已經越來越低。
事實上,就在幾天前,河南省國稅和地稅局剛剛公開了2016年全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稅收違法“黑名單”——從進入黑名單的企業來看,醫藥和醫療器械企業就占了11家,5家偷稅、6家虛開發票。
18日,江蘇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發布了《江蘇省醫藥行業稅收遵從指南》,指南列舉了173個涉稅風險點,提醒藥企避免“踩雷”。
而如此頻密的監管施壓也正是源于醫藥企業偷逃稅款的“花樣百出”。
根據稅務工作人員提供的信息,醫藥行業企業偷逃稅款的手法多樣:如不按規定設置賬簿,隱瞞銷售收入;虛列或多列費用,對應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不調整;不按規定使用發票,少繳稅款;商品成本結轉不正確,影響企業所得稅;稅款抵扣存在漏洞,導致稅收流失;虛開收購發票現象泛濫,以此沖抵正常票或代開票的銷項稅金,從而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等。
也因此,近年來監管層面對于稅查的決心和力度一直加速度推進。
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聯合印發了《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健全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
2016年4月,公安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運行暫行辦法》。根據該辦法,公安部在國家稅務總局掛牌設立“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辦公室”,并選派專門人員任聯絡員。
2017年1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全國稅務稽查規范》,對2017年的稅務稽查工作進行了總體的安排和部署;2月,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印發了《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稅、地稅結合“金稅三期”大數據查稅,稅收已經成為高壓線。
在《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中,市場普遍注意到,文件明確提出將以西藏、安徽等地為重點地區開展醫藥醫療行業專項整治——兩個地區中,前者是稅收洼地,后者是全國最大的藥品流通市場,太和縣與全國4000多個醫藥廠家有業務來往,據公開報道顯示平均每天有2500多萬元的現金交易額。
附:
此次公布的十起案件包括:
江西泰邦藥業等15戶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2016年11月,江西省宜春市國稅局、贛州市國稅局成功查處江西泰邦藥業有限公司等15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經查實,江西泰邦藥業等15戶企業在無真實業務交易情況下,接受上游企業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并向下游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50372份,金額98.5億元。宜春市國家稅務局、贛州市國家稅務局依法追繳增值稅1.24億元。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行依法處理。
安徽省徽都藥業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2016年8月,安徽省合肥市國稅局、地稅局成功查處安徽省徽都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經查實,2012年至2014年,該公司虛構中藥材采購業務,接受甘肅、遼寧、云南等地246戶企業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4706份,金額近14.8億元,同時,少計營業收入1.68億元。合肥市國稅局依法追繳增值稅2.22億元,地稅局依法追繳企業所得稅1664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2665萬元,并處罰款3219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行依法處理。
廣東今來藥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6年11月,廣東省廣州市國稅局查處廣東今來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經查實,2012年至2015年,該公司在無真實業務交易情況下,從甘肅、河南等地的24戶企業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615份,金額3.56億元,并向下游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32份,金額1153萬元。廣州市國稅局依法追繳增值稅4639萬元、企業所得稅8914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行依法處理。
云南健康藥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6年12月,云南省文山州國稅局查處文山市健康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經查實,2011年至2014年,該公司在無真實業務交易情況下,為自己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3.1億元,并向下游12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557份,金額3.2億元。文山州國家稅務局依法沖減企業進項留抵稅額601萬元后,追繳增值稅3456萬元,企業所得稅6787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行依法處理。
上海洪翀騙取出口退稅案
2016年5月,上海市國稅局會同公安等部門查處洪翀等人騙取出口退稅案。經查實,2012年10月至2014年8月期間,洪翀假借他人不需辦理出口退稅的商品,以上海乾景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報關出口;同時伙同林旨升以支付開票費的方法,讓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辦理出口退稅,累計騙取出口退稅1500余萬元。目前,該案主犯洪翀、林旨升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2年、11年。
廣東華駿經濟發展有限公司騙稅案
廣東省廣州市國稅局依托稅務、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四部門協作機制,破獲廣東華駿經濟發展有限公司騙稅案。經查實,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期間,該公司通過冒用其他企業出口信息、接受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虛假備案單證以及偽造購銷、外銷合同,以假報出口的手段騙取出口退稅。廣州市國稅局依法追繳該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稅款2884萬元,未退稅款457萬元不再辦理退稅。7名涉案團伙被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廈門中信運通進出口有限公司騙稅案
2016年4月,廈門市國稅局聯合公安等部門查處一起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經查實,廈門中信運通進出口有限公司于2012年至2013年期間,在無真實貨物交易情況下,采用偽造購銷合同,支付開票手續費的方式,從河北興弘嘉紡織服裝有限公司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利用假報出口的方法騙取出口退稅。廈門市國稅局追繳中信運通公司騙取的出口退稅款1675萬元,并處以一倍罰款,依法停止該公司兩年的出口退稅權,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遼寧凌源市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騙稅案
2016年10月,遼寧省朝陽市國稅局會同公安部門破獲凌源市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騙稅案。經查實,2013年至2014年5月期間,該公司股東齊某,利用公司為出口平臺,買單配票,虛假結匯,以假報出口的方式騙取出口退稅。2016年10月,朝陽市國稅局追繳該公司所騙退稅款903萬元,2014年度已申報未退稅的出口退稅款485萬元不予退稅。目前,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新疆昌吉“6·5”虛開騙稅案
新疆昌吉州國稅局與州公安局查獲 “6·5”騙稅案。經查實,2010年至2013年12月,以尤豐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其控制的六家外貿公司,以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從全國20個省、89個市、157個縣的500多家企業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申報蒙絨、棉布和電子產品等商品出口退稅。昌吉州國稅局依法追繳六家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款2115萬元。2016年9月,新疆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尤豐無期徒刑。
濟南盛旺飼料司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山東省濟南市國稅局聯合公安等部門查處濟南盛旺飼料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經查實,2015年4月至10月期間,該公司在沒有實際購進農副產品的情況下,虛假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抵扣虛構的增值稅進項稅額7991萬元。同時,該公司在無實際經營的情況下,以收取開票費為目的,向47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計6149份,涉及金額6億元,稅額7991萬元。2016年9月,濟南市國稅局追繳該公司已抵扣的虛構增值稅進項稅7991萬元,并處一倍罰款;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處以50萬元罰款。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