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立案調查2藥企,產品停銷、召回
發布時間: 2017-03-03 瀏覽次數: 2215
醫藥網3月3日訊 3月2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通告,2家企業的6批次藥品抽檢不合格(詳見附件)。隨之而來的是,總局要求產品暫停銷售、召回;對企業立案調查、處罰落實到個人。
這是自2月24日,在成都召開過全國藥品抽檢工作會議之后,總局第一次通告不合格藥品。
在那次會議上,副局長吳湞強調:對抽檢不合格藥品,及時控制產品風險,第一時間根據風險高低采取下架、封存、實施召回等措施。總局將每周發布一期抽檢通告,不合格產品供公眾查詢,接受大眾監督,并對既往檢出不合格藥品的開展跟蹤抽檢,列為重點檢查對象,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這個抽檢原則,在此次的通告中得到體現。
對于2家企業的6批次抽檢不合格藥品,總局表示: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同時總局要求西藏、山西食藥監局對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在一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將處罰結果報告總局并向社會公開。所有處罰均應處罰到相關責任人。
由此,可以清晰看出藥品監管的思路,一方面控源頭——都不合格藥品、以及相關企業處罰嚴厲,起到警示的作用,從而提高藥品生產的質量水準;另一方面用市場制約——公布不合格產品信息,納入統一數據庫,方便公眾查詢,在忌憚丟失市場的壓力下,使企業對產品質量把控更為嚴格。
雙管齊下,不合格藥品步履艱辛。可以預見,今年總局此類的通告會比較密集,長遠來看,此舉對提高藥品質量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