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12月23日訊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2月20日印發《關于統一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指出,為確保待遇保障不降低,將屬于湖南省原新農合藥品目錄的部分藥品(含劑型)增補進《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按照乙類藥品管理,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按原有管理規定執行。
按照“適度從寬”的原則,對《藥品目錄》中和原新農合藥品目錄“限定支付范圍”存在差異的部分藥品,進行“限定支付范圍”修訂。
據了解,《通知》將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統一執行。各統籌地區要提前完成信息管理系統藥品數據庫的更新工作,確保政策有效銜接和費用及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