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立醫院醫院藥品加價5% 飲片可加價25%
發布時間: 2016-09-30 瀏覽次數: 1431
醫藥網9月30日訊 9月29日,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上海市醫療保險辦公室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降低本市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價率的通知》,明確自2016年9月30日起,降低上海市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價率。
通知要求,上海市各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除中藥飲片以外),應以實際購進價(指扣除各種折扣后的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5%的加價率銷售(實際購進價500元以上的順加不超過25元的加價額);中藥飲片原則上按照不超過25%的加價率銷售。
此外,通知明確,華山醫院北院、市第六人民醫院東院、仁濟醫院南院、瑞金醫院北院,以及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等已經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的公立醫療機構,仍按照原藥品零差率政策執行。
上海離全面零差價不遠了?
早在2015年12月,上海物價局、衛計委、醫保辦公室就聯合發文,明確公立醫院的藥品加價率下調為10%以內,實際購進價500元以上的順加不超過50元的加價額,中藥飲片原則上按照不超過25%的加價率銷售。時隔不到一年,上海的藥品加價率再降50%,這給我們帶來一個信號——上海很可能離全面零差率不遠了。
“以藥養醫”一直以來都是我國醫藥行業的頑疾,藥品價格太貴,民眾消費不起,看病成為問題。為破除“以藥養醫”,減輕民眾看病負擔,我國開始實行藥品“零差價”,政策取消藥品加成,并以公立醫院為試點逐步展開。
上海作為全國矚目的醫改試點城市,市場容量巨大的醫藥市場,未來若全面執行零差率,對于眾多藥企來說也是一個考驗。
零差率對藥企影響有多大?
此前,有藥企人士表示,從藥品銷售量上看,零差率似乎與廠家沒直接關系。但是,站在藥企的角度,如果取消藥品加成,政府的補貼不能全部補償醫院的損失,又沒有其他相應完善的補償機制,醫院的損失在得不到全部補償的情況下,可能要求商業單位給予額外的補償,而商業單位額外支付給醫院的這部分費用最終可能會轉嫁給藥企。
在賽柏藍此前的文章中,報道過藥企接到衛生局的電話,要求按中標價的3%收取供應鏈平臺成本分攤費用,形式為現金,且無發票只有收據。另外,也曾報道過某醫院在當地衛生局的要求下,對外企產品進行二次議價,若不降價就停藥處理。
無論是收取分攤費還是二次議價,對藥企來說都是不公平的。對于很多藥品而言,已經在招標環節被砍得遍體鱗傷,好不容易有資格進入公立醫院集中采購,去還有一道道坎等著它們。
有分析人士指出,新醫改方案的設計如果解決不了中間環節的問題,即使表面上取消了醫院15%的藥品加價,也難以避免藥品從藥廠到醫院之間在價格上的尋租空間。而取消公立醫院的藥品加成,作為新醫改方案中關于醫院體制改革的核心因素,也將成為決定未來醫院藥品銷售格局的核心因素之一。
從試點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到藥占比指標的考核,再到藥品采購中壓縮藥價,以及各種形式的二次議價、價格行為監測、價格聯動等,只要涉及到藥品價格,目前各地都有不同的監管措施。并且,對于藥品的零差率銷售這一政策,已經開始在全國各地、各級醫院中蔓延。藥企應清醒看到這個趨勢,及時制定應對策略,盡量讓政策對其產品的市場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