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9月14日訊 一紙公告,讓醫藥行業再次聚焦增值稅發票專項檢查。
昨日(9月13日),上海復旦復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旦復華”或“公司”)復旦復華發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復旦復華藥業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收到稅務行政處罰,被罰款合計2.66億元。
虛開發票被查出
公告顯示,滬國稅一稽罰告[2016]10005號《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認為,復旦復華藥業于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間,收受國生基地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408份,貨物品名為日本產谷胱甘肽原料,數量4.55萬公斤,金額8.14億元,稅額1.38億元。
公司于2012-2015年期間,收受上海奇泓企業管理咨詢事務所等7家公司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共計468份,金額3705萬元,稅額222萬元,根據相關法律,擬處復旦復華藥業應補繳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稅款1倍的罰款共計1.48億元,其中增值稅罰款1.41億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罰款703萬元。
滬地稅一稽罰告[2016]10021號《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則顯示,)復旦復華藥業于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間,收受國生基地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408份,貨物品名為日本產谷胱甘肽原料,數量4.55萬公斤,金額814億元,稅額1.38億元。
公司于2012-2015年期間,收受上海奇泓企業管理咨詢事務所等7家公司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共計468份,金額3705萬元,稅額222萬元。
公司于2009年-2012年期間,收受上海奇泓企業管理咨詢事務所等10家公司虛開的普通發票共計505份,金額6854萬元,根據相關法律,擬對公司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處1倍的罰款,共計1.19億元。
兩項罰款合計2.66億元(四舍五入前計算所得)。復旦復華表示,上海復旦復華藥業有限公司將就此進行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和申訴。
政府速度太快
這件事件的重點在于:
1、政府部門動作快
2016年9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增值稅發票使用管理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稅總函〔2016〕455號),距離檢查通知只過去一天,復旦復華科技就收到上海國稅的處罰告知書。
2、處罰金額大,2.66億元
滬國稅對復旦復華科技做出的處罰決定是:應補繳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稅款1倍的罰款共計1.48億元。滬地稅對復旦復華科技做出的處罰決定是: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處1倍的罰款,共計1.19億元。合計罰款將近2.66億元。
3、警示作用
事件給醫藥行業敲響了警鐘,兩票制下,企業的財稅處理能力充滿挑戰,合規永遠是企業經營的首要原則。
稽查對象是怎么確定
一紙公告,讓醫藥行業再次聚焦增值稅發票專項檢查。
最近幾年,國家稅務總局也屢次掀起稽查風暴,藥企是目標之一。從公開媒體報道來看,稅務部門的罰款,其懲罰也從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升級到判刑,司法部門也開始介入。
企業為何遭受稅務稽查?稅務機關如何確定稽查對象?稅務機關從哪些渠道獲取信息等等?有業內人士的給筆者分析了其中部分內容。
據介紹,確定稽查對象時,稅務機關會從企業的申報的財務數據中(如:稅負、預收賬款、預付賬款、存貨、其他應付款等)初步判斷企業是否存在賬外經營的可能外,在稽查過程中還可能從以下渠道獲取相關信息:運輸單據、差旅費的相關單據、產品的售后維修單據、代辦事項代收代付款項的相關憑證、及保險理賠單據等(汽車維修業)、相關合同、入庫單、出庫單、耗用原材料產成品(或進銷量)的匹配情況等等,從異常中選擇稽查對象。
發票違法什么情況下要移送公安機關?